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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污染下乡”是建设新农村的“环境杀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20:00 光明网
许贵元

  在四川成都市崇州市崇阳镇文昌村附近,当地的一条“泉水河”与炼焦厂一墙之隔,原本还算清澈的上游河水经过工厂排污口后,变成了浆糊一样的黑水流入农田;占地十余亩的“巨能公司”的洗煤炼焦厂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内外排粉尘、废水,严重影响着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据8月30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类似上述遭受工业污染侵害的农村和农民不仅仅在崇州市有,全国各地到处可见,

有许多的被群众称为“污染村”、“污染镇”和“污染县(市)”。尤其是一些小水泥、小化工、小造纸和炼焦制气等污染企业,正在以不可阻挡的势头向农村转移和蔓延。污染“包围”农村,不仅有害于农民的身心健康,而且直接冲消和吞食着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再加上城市的“垃圾下乡”和少数农村历史性的“脏乱差”,直接导致农村环境质量恶化。农民无奈地痛斥道:“城市反哺农村,变成了城市‘坑苦’农村;工业支援农业变成了工业要‘吃掉’农业!”

  农村污染严重的问题,折射出我们的“执政理念”存有“病态”,没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办事。常常听到一些基层干部讲:“办企业、上项目,想挣钱就别怕受污染,发展经济、加快致富是大局,治理污染不重要!”还有的污染企业领导这样解释:“城市排污容量小,农村市场容量大,有点污染不算啥!”这种只顾埋头搞经济建设而忽视环境建设的错误做法,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环境污染频频发出的危险信号,并没有“动摇”我们一些干部多年形成的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直接威胁和袭扰着新农村建设。这是多么令人可怕和忧虑的事情!

  为了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定不移地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进行的原则,破除“单打一”的观念,做到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城乡兼顾,统筹谋划,协调发展,共创和谐。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规定,果断关闭和坚决取缔那些污染严重、效益低下、祸国殃民的中小企业。对无视法律法规约束、置农民利益于不顾、造成严重后果的污染企业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和严厉查处,还农村的青山绿水和蓝天,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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