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占路被限期自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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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0:00 东南早报 |
如果到9月10日还没拆,执法人员将强制执法 早报讯(记者杨慧娜实习生林杰)昨天上午,南安官桥镇有村民举报称,下洋村有一户人家建房子违规占用了公路。 接到投诉后,泉州市公路路政管理分局及南安路政所十几名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查看 。执法人员发现,该房子位于336县道14K+600m路段的左侧,距离公路只有2.4米。房子的四面砖墙已经基本砌好,屋顶还没有修盖。房子的主人王某说,村里建了个邮电局,自家的土地被征用后,他们就把房子盖在了这里。前不久,一场台风将整个房子吹垮了,他们只能借住在对面邻居家的走廊上。一个星期前,他们才决定在原来的地方重新建房子。王某向执法人员出具了一张“福建省建设用地许可证”。这张许可证的批准日期为1993年,可是许可证上明确写着有效期到1994年为止。 执法人员表示,如果王先生没有土地局等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这个房子就是违法建筑,并且公路路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子与公路之间的距离要大于10米。 在王先生找不出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向王先生开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在9月10日之前自行拆除违法部分,恢复原状。如果到9月10日还没拆除,执法人员将强制拆除其违建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