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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能办意外险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0:24 大连晚报

  60岁以上老人能办意外险了

  8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老年人都可参保,每人每份保险一年交费10元,带老年人身份证到社区就可以办理

  本报讯“像我们这样大年龄的老人,一般保险公司都不给办意外险,说我们这年龄

太‘危险’了,现在可好了,花10块钱就能办一份。”昨天上午,在甘井子区金家街公园里,一位老人高兴地说。市老龄办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在这里启动了全市“关爱老年人健康行动”,使我市60岁以上老人不能办理意外险成为过去。

  老年人意外险的空白被填补

  市老龄办工作人员说,60岁以上的老人,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受到意外伤害,常见的包括在乘坐公交车或者其它交通工具、在公园里、参观场所等发生意外;还有平常的磕磕碰碰,走路摔伤、电击、溺水等。但由于商业性原因,针对这个年龄段的老人,保险公司大都不愿意设立这个险种,使老人无法投保意外险。为了贯彻全国第二次老龄工作会议精神,解决老年人遭遇意外伤害的后顾之忧,切实保障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省老龄办日前下发文件通知,在全省开展“关爱老年人健康行动”主题活动,为全省老年人建立意外伤害保险风险保障体系,组织全省广大老年人积极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我市老龄办相应启动了这项活动。

  每份10元到社区就可办理

  据了解,凡是年龄在8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的老年人都可以参加这项保险,保险期为一年,次年可以继续参保,可以一次交纳2~3年保费,但最后一年投保年龄不能超过80岁。收费标准是每人每份保险一年交费10元,每人每年最多投保3份。为了方便老年人,老人本人或子女带老年人身份证到社区就可以办理投保手续。

  每份保险金额最高5000元

  每份保险意外伤害死亡及残疾保险金额最高5000元,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指定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超过100元的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每份最高报销2000元。意外医疗费用既包括门诊,也包括住院。具体赔付规定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执行。不过该保险有特别约定,本组合保险负责由于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老年人的死亡、伤残及医疗费支出,对于因意外引起的并发症等责任不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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