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批准车涛为革命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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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1:12 重庆晚报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消防总队获悉,经公安部研究,批准9月3日在为饮水困难群众送水途中不幸遇难、光荣牺牲的车涛同志为革命烈士。 这是车涛烈士继获得市公安局“一等功”、市人民政府“人民卫士”称号、万州区“抗旱爱民模范”荣誉称号之后的又一荣誉。根据公安部有关对烈士家属进行抚恤的规定,公安部向车涛的家属下发了2万元的英烈抚恤金。 据了解,9月11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将召开隆重表彰大会,对何伟、车涛两位烈士进行表彰。 记者范永松实习生王欢网络编辑: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