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车中"巨无霸"手续不齐上高速 10天3辆超限车被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1:2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段钦中 通讯员黄彬)在10天内,广西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二十一大队民警,接连逮住3辆偷偷溜进高速公路的“巨无霸”——运载采砂船的严重超限车辆。这些庞然大物是如何混进高速公路的呢?

  9月7日,广西高速交警支队执法科民警在崇左服务区,拦下两辆装载大型采砂船的半挂车。其中悬挂“桂A”车牌的半挂车“背着”一艘30多米长的采

砂船,船的两侧各伸出车边一米多,尾部还超出了车尾保险杠七八米。当日,悬挂“桂F”车牌的半挂车车厢上,也堆放着三艘采砂船,虽然船的尺寸比“桂A”拉挂车运载的小很多,但还是超出车厢边缘许多。这两辆车上路,均未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交警当即对超限车辆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依法予以处罚。“10天内我们就逮到3辆超载的拉船车”,交警说,“这些车辆开到崇左后才被我们拦了下来。”

  这么大的家伙是如何堂而皇之开上高速公路的呢?9月8日,记者到广西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采访了有关人员。交警介绍说,当时车主出具了由公路管理部门核发的《超限通行证》,但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必须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并悬挂必要的警示标志。在公路上运载时,还应当遵守《公路法》的有关规定。这两辆半挂车运载的是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因此,在进入高速公路前,必须到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分别申请通行许可,按照高速公路交警一系列规定通行,甚至要由高速交警前后护送通行。编辑:黄皓作者:段钦中 黄彬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