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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服刑人员翻墙逃脱 三天后被警方抓获再获加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1:53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周政光 实习生韦晓宁 通讯员覃革) 犯盗窃罪的杨某,在服刑期间翻墙逃脱,三天后即被公安机关抓获。9月7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依法判决杨某加刑八个月。

  据了解,30岁的杨某系上林县人,因犯盗窃罪,去年12月,被南宁市上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于今年3月21日被投入南宁市第四看守所服刑。5月13日凌晨4时许,

杨某从监舍二楼的防逃网爬上楼顶,爬出监舍,再翻越围墙脱逃。5月16日,杨某在上林县被当地公安干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在南宁市第四看守所服刑期间,故意实施逃跑行为,具有逃避羁押和躲避刑罚的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前判未执行完毕刑期为七个月零五日,总和刑期为一年三个月零五日,决定执行一年三个月。编辑:杨东作者:周政光 韦晓宁 覃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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