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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禁播医患热线类节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2:5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今后医疗资讯类广播电视节目中,将不得再出现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昨天,本市召开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宣布加强对医疗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

  今年上半年,全市广告涉嫌违法率0.34%,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17%。此次整治以来,工商部门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1389件,罚没款2120万元。其中查处了415件医疗

、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广告案件,既包括处理违法的广告主,也包括代理违法广告的公司和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罚没款共700多万元。

  工商部门表示,目前本市重点媒体医疗广告的违法率仍然较高,为13.38%。体坛中医院、百坤园中医研究院、天安中医院的违法广告的发布次数都在100次以上,万寿康中医药研究院的违法广告甚至连续发布了205次。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医疗、药品广告涉嫌违法率不降反升,主要存在利用患者或其他医学机构、医生的名义、形象做宣传;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广告内容超出审查出证范围、虚假夸大;未经审查出证,擅自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医疗美容广告;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等。

  市工商局副局长王英偶表示,下半年将加大对医疗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在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节目中,不得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不得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同时,这类节目只可以介绍特约嘉宾的身份、技术职称及其所在医疗机构的名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的听(观)众咨询电话外,不得出现被介绍的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

  市广播电视管理局同时也表示,将把城市电视、卖场、楼宇、户外等广告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对这类电视终端的监听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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