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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狱警成都贪官服刑如度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4:50 今日早报

  行贿狱警

  成都贪官服刑如度假

  原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狱中行贿案”在德阳公审

  服刑期间,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犹如外出度假……这就是原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的监狱生活。因涉嫌向监狱长、监狱刑罚执行科长等多名监狱司法工作人员行贿30多万元,马建国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7日上午,四川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提起诉讼

  贪官再次受审

  今年43岁的马建国,成都市人,原系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因犯挪用公款罪、销毁会计凭证罪,于2004年6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8月16日送交川西监狱服刑,2005年11月24日转入川东监狱服刑,现羁押于成都市新都区看守所。

  在狱中,马建国获得了以看病为名经常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接受宴请,处理公司事务,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和外界联络等诸多“特权”,社会反响强烈。今年4月,四川省检察院开始对马建国狱中行贿一案立案侦查,6月9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四川省检察院指定德阳市检察院管辖此案,向德阳中院提起诉讼。

  7日上午10时,德阳中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数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列席旁听。身着米黄色囚衣的马建国被法警押上法庭,在落座的那一瞬间,他向旁听席上迅速地扫视一圈,像是寻找什么人。

  在当天的庭审中,公诉人指控称,2004年8月至2005年11月在川西监狱服刑期间,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马建国托时任川西监狱长的巫邦志、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一分监区长刘波、一分监区教导员罗雅林等人提供违背监规的帮助和方便条件,经查实,马建国先后向巫邦志、向瑞忠、刘波、罗雅林等人行贿人民币298058元、乌木观音两尊(价值人民币8000元)、香烟25条(价值人民币9500元),钱物共计人民币315558元,行贿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狱中怪事

  服刑期间照样出入酒楼宾馆

  马建国交待,他投资的公司一直都在运转。服刑时,公司有些账目拿来给他审核。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交待,他给监狱门卫打招呼,马建国外出可以不登记,或者少登记。刘波说,他知道马建国和监狱上层领导关系好,领导也叫他在各方面给予马关照,住单间,在监舍存放烟酒,不出操,甚至可以到图书馆去吃饭。

  检察机关查明,由于监狱放松对他的监管,他可以不穿囚服,不吃囚饭,在监区打小灵通,甚至监狱警车将其带到宾馆酒楼消费。一名监狱管教人员向侦办人员证实,有一天晚上,领导安排他将马建国带出,马在宾馆吃饭后,向监狱领导打电话请假回家,领导同意后,“押送”马建国的干警被安排住入成都市某俱乐部,马自己回家睡觉。多家公司的老总或职员还指证,在马建国服刑期间,他们还陪马在成都多家酒楼吃饭,有时还有监狱人员陪同。一名同监的狱友向侦办人员指证,马建国得到当官的特别关照后,好几次夜不归宿。被告代理人辩称,这些待遇是体现监狱的人文关怀,而且这些待遇都是经过监狱领导许可,不能说马建国违法,也和行贿没有必然联系。

  狱警购房犯人帮忙付尾款

  尽管在服刑,马建国却还在打理自己的公司,俨然一个大款。他最大的两笔行贿金额是送给监狱长巫邦志的。

  马建国称,去年八、九月期间,巫邦志以关心他的病情为由,找他单独谈话,说他在成都新华公园附近购买的商品房还差17万尾款,向马借钱支付房款,一年后还钱。马同意后,巫邦志给他写了一个条子,条子上写明商品房小区名称,售楼小姐联系电话,应付的房款等。马安排自己的驾驶员去办理此事,几天后,马建国将付款凭证交给了巫邦志。而巫邦志供诉中称,他和马建国以前根本都不认识,自己从没向马建国借过钱,是马听说他差房款,主动提出要帮助他解决房款的。

  去年10月,巫邦志又找马建国说事,说监狱办公经费紧张,向马建国借款10万元(报账后就归还)。马随即给老丈人打电话借钱,叫驾驶员把钱送到监狱。而巫邦志供称,是马主动说给他10万元,叫他去打点各方面的关系。

  安排人员按月给狱警发“工资”

  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也是马建国公关的重点对象,马建国两次分别给向瑞忠送去云烟和中华两种牌子的香烟25条,价值9500元。有一次,向瑞忠找到马建国,说他开车去了西藏一趟,有些汽车油票给处理一下。马建国将对方给的汽车油票丢在垃圾箱里,几天后,在监区图书馆里给了向一个信封,里面装有15000元现金。

  马建国交待,他曾安排人员给一分监区长刘波发“工资”,每月1000元到2000元不等,但这钱到底给没给,给了多少他不清楚。他承认有两次在警车上,分别给了刘波800元和600元。而刘波向侦办人员供诉,有5个月,他月月都收到马建国安排的人员送来2000元,共计1万元。

  有一次,马建国知道刘波妻子快生小孩了,建议刘波要敬菩萨,安排驾驶员送来两尊价值8000元的乌木观音。2005年春节和8月,马建国给一分监区教导员罗雅林派发“红包”,两次共4000元。

  庭审焦点

  是“借款”还是“行贿”

  两张“借条”共27万元,这笔钱到底是“借款”还是“行贿”?7日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此展开激烈辩论。

  马建国辩称,转到川东监狱后,他脱离了巫邦志的监管,才敢叫他打借条。而公诉机关称,马建国转到川东监狱,检察机关开始介入其行贿案时,马建国才给巫邦志打电话,要求巫打27万元的借条,借条是打给马建国一个朋友的,其目的是为了掩人耳目。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两次打借条时马、巫的对话记录。巫邦志说:“啥子,我还给你打借条?”马建国回答说:“你快打了,打了对你有好处!”

  被告辩护人称,马建国和巫邦志不是平等的主体,马建国也没有向巫邦志提出过具体请求,这27万元应当认定为借款。而公诉机关认为,马建国转监,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才叫巫邦志打借条,想以合法的形式来掩盖其行贿行为,目的是逃脱罪责。

  辩论结束时公诉人说,马建国由于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由一名国家干部堕落成阶下囚。在服刑期间,又大肆行贿,造成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丧失立场,这令人无比愤慨,叫人无比惋惜。公诉人规劝马建国在狱中真正反思自己的罪行,将自己改造成对社会有用的人。

  庭审中,马建国不时喝水,目光无神,每次审判长叫“马建国”时,他都习惯性地站起来,说话声音很小,审判人员多次提醒他声音大一点。除了说那27万是借款之外,他为自己没过多地辩护。7日下午1时,法庭调查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再审此案。(0910901)

  据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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