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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企贷款申请一路绿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5:0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北京9月8日讯 记者徐蕾今天从国家开发银行获悉,该行去年年底正式启动的对台资企业贷款现已取得积极进展。截至今年7月末,开行与广东、福建、四川、上海、浙江、江苏等6省市的台资企业签订贷款合同金额约30亿元,已对7个项目发放贷款14亿元。

  国开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长期致力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加大了对社会瓶颈领域和国际合作的支持

力度。2005年9月,国开行与国台办签订了支持台资企业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计划在5年内向在大陆的台商提供300亿元开发性贷款。2005年12月,国开行与国台办对外公布了台商申请开发银行贷款的《台资企业国家开发银贷款暂行办法》,开始受理台资项目贷款申请。

  国开行对台资企业的贷款受到了市场的普遍关注。国开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项新业务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企业在申请贷款时缺乏必备的审批材料,如项目建议书以及项目、土地、环保、规划等审批文件;由于受台湾当局有关政策的限制,到大陆投资的台商很多是通过第三地进行,企业原有的信用不能接续,造成信用断裂,新的企业缺少必要的信用保证。

  据悉,在台湾地区,大部分固定资产贷款都需要借款人提供不同形式的担保,这与大陆的情况相似。按照国开行信贷管理的规定,只有信用等级达到AA-以上的企业,才能获得国开行的信用贷款,即免担保贷款。一些台商由于原有信用断裂,很难提供有效的担保措施。为此,国开行近期正积极与地方政府、台商合作,探讨解决台资担保问题的方式和途径。

  记者了解到,国开行台资企业贷款在利率上与商业银行一致,贷款期限以中长期为主。目前国开行还没有谢绝一个台资项目(企业),所有受理的贷款申请都处在评审过程中,企业正按照国开行信贷管理的要求补充相关资料,包括经过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相关政府部门对项目的审批(核准)等材料。为了加快对贷款的审查,国开行正在制定行内专为台商贷款的内部管理办法,以加快对贷款的审查,更好地为台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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