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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医药行业自主创新体系走向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6:03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9月8日电记者温源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最新发布的《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十一五”末期,我国医药行业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将会比较完善,持续创新能力得到较大提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得到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大幅改善,产业竞争优势明显,能够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健康保健的需求。

  围绕着总体目标的实现,《指导意见》确定了“十一五”医药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发展现代医药生物技术,应用高新生物技术推动我国医药产业的优化升级;二是继续推进中药现代化和天然药物的发展,制订和完善中药标准和规范,积极开发中药新产品;三是加快创新药物和特色非专利药的研制,在继续巩固和提升我国传统化学原料药和普药生产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开发和研制特色原料药及创新药物;四是分阶段有步骤地发展医疗器械产品及其关键部件,积极推动医疗器械的国产化工作;五是整合各种资源,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医药集团;六是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坚持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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