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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减收120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6: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国家税务总局8日宣布,自今年7月1日起,内资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人均每月800元上调到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这一调整无疑减轻了内资企业税负,但和外资企业允许全额扣除的标准相比,这一政策似乎仍没“到位”。记者就此采访了税务总局负责人和相关专家。

  这位负责人表示,之所以仍采用限额扣除,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以基

本解决多数企业工资税前扣除不足问题。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月1533.75元,将内资企业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提高到人均每月1600元,可以解决大多数企业工资税前扣除不足的问题。二是与个人所得税费用减除标准相衔接。三是有利于税收管理。

  同时,这次政策调整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执行,据测算将减少今年企业所得税收入120亿元,这个数额对国家财政收入影响不至于过大,可以承受。税务总局还表示,停止执行地区可以浮动2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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