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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马建国:坐牢赛过度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6: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贪官马建国:坐牢赛过度假
马建国受审。
贪官马建国:坐牢赛过度假
马建国被拍卖的别墅。服刑期间,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这就是原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的监狱生活。

  因涉嫌向监狱长、监狱刑罚执行科长等多名监狱司法工作人员行贿30多万元,马建国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昨日上午,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真“牛”——

  给监区长发工资:2千/月

  今年43岁的马建国,成都市人,原系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因犯挪用公款罪、销毁会计凭证罪,于2004年6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8月16日送交川西监狱服刑,2005年11月24日转入川东监狱服刑。

  在狱中,马建国获得了随意外出等诸多“特权”,社会反响强烈。今年4月,四川省检察院开始对马建国狱中行贿一案立案侦查,6月9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马建国交代,他曾安排人员给一分监区长刘波发“工资”,每月1000元到2000元。而刘波向侦办人员供诉,有5个月时间,他月月都收到马建国安排的人员送来2000元,共计1万元。

  够“爽”——

  一边服刑一边开公司

  马建国交代,他投资的公司一直都在运转。服刑时,公司有些账目拿来他审核过。检察机关查明,由于监狱放松对他的监管,他可以不穿囚服,不吃囚饭,在监区打小灵通,甚至监狱警车将其带到宾馆酒楼消费。而被告代理人辩称,这些待遇是体现监狱的人文关怀,而且这些待遇都是经过监狱领导许可的。

  在昨日的庭审中,公诉人指控称,2004年8月至2005年11月在川西监狱服刑期间,马建国托时任川西监狱长的巫邦志、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一分监区长刘波、一分监区教导员罗雅林等人提供违背监规的帮助和方便条件,经查实,马建国先后向巫邦志、向瑞忠、刘波、罗雅林等人行贿钱物共计人民币315558元。

  据调查,马建国最大的两笔行贿金额是送给监狱长巫邦志的。马建国称,去年八九月期间,巫邦志以关心他的病情为由,找他单独谈话,说他在成都新华公园附近购买的商品房还差17万元尾款,向马借钱支付房款,一年后还钱。马同意后,巫邦志给他写了一个条子,条子上写明商品房小区名称,售楼小姐联系电话,应付的房款等。马安排自己的驾驶员去办理此事,几天后,马建国将付款凭证交给了巫邦志。

  而巫邦志供诉中称,他和马建国以前根本都不认识,自己从没向马建国借过钱,是马听说他差房款,主动提出要帮助他解决房款的。

  去年10月,巫邦志又找马建国说事,说监狱办公经费紧张,向马建国借款10万元(报账后就归还)。马随即给老丈人打电话借钱,叫驾驶员把钱送到监狱来。而巫邦志供称,是马主动说给他10万元并叫他去打点各方面的关系。

  焦点——

  是“借款”还是“行贿”

  两张“借条”共27万元,这笔钱到底是“借款”还是“行贿”?昨日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此展开激烈辩论。

  马建国辩称,转到川东监狱后,他脱离了巫邦志的监管,才敢叫他打借条。而公诉机关称,马建国转到川东监狱,检察机关开始介入其行贿案时,马建国才给巫邦志打电话,要求巫打27万元的借条,借条是打给马建国一个朋友的,其目的是为了掩人耳目。昨日下午1时,法庭调查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再审此案。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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