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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钱把你手机号上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8:48 南京晨报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欠我公司的钱不还,怎么搞的,做生意没点信用,再拖要起诉你。”近日,这样一条垃圾邮件被广泛发布,其内容简短,但是最为关键的是,两名欠债人的电话号码也被恶意公布。

  该邮件中被指明的欠债人一位姓梁,另一位则是姓何的老板,发布邮件的标题为“逼不得已”。昨日,记者试图通过公布的手机号与两名欠债人取得联系,可是多次拨打均处

于关机状态。但是从邮件内容可以看出,发邮件者显然是债权人,可能是多次讨要无果,才出此下策对欠债人进行了一番“恶搞”。

  就此事,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十位市民,大多数市民都表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还钱就应该想尽各种办法整治老赖。可是也有市民表示这种行为似乎侵犯了欠债人的隐私权。一位姓王的先生还提起了曾经发生在外地的一起类似事件,一幢别墅的大门上被贴满了“讨债信”,其开头还很有礼貌地写有“首先祝你生意兴隆”,内容则介绍了债权人的身份及欠债讨债的经过。根据“讨债信”上留下的讨债人的电话号码,同时债务人汉正街的商铺门面上也张贴了同一内容的“讨债信”。讨债人说,债务人欠下他2.6万元货款,此后一直没有露面,门面和家中都无人,打其手机和家庭电话也无人接听。贴“讨债信”实在是迫不得已。债务人却认为债权人的这种做法侵犯了其人身权利,并对其信誉造成影响,他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对于公布欠债人手机号码、发布讨债信的做法,江苏明弘律师事务所余大焕律师认为,债权人把欠债人的号码向外界公布,侵犯了他人隐私权,欠债事实未经法院审理查明,做法不合法。讨债方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不应采取这种极端、不合法的方式处理问题。

  作者: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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