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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服刑如度假 竟给狱警发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9:33 南方日报

  服刑期间,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会见亲友,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犹如外出度假……这就是原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的监狱生活

  因涉嫌向监狱长、监狱刑罚执行科长等多名监狱司法工作人员行贿30多万元,马建国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7日上午,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见右图)。

  诸多特权引发公愤

  今年43岁的马建国,成都市人,原系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因犯挪用公款罪、销毁会计凭证罪,于2004年6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8月16日送交川西监狱服刑,2005年11月24日转入川东监狱服刑,现羁押于成都市新都区看守所。

  在狱中,马建国获得了以看病为名经常回家过夜,外出会见亲友,接受宴请,处理公司事务,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和外界联络等诸多“特权”,社会反响强烈。

  帮监狱长付购房尾款

  尽管还在服刑,马建国却还在打理自己的公司,俨然一个大款。金额最大的两笔行贿是送给监狱长巫邦志的。

  马建国称,去年八九月期间,巫邦志以关心他的病情为由,找他单独谈话,说他在成都新华公园附近购买的商品房还差17万尾款,向马借钱支付房款,一年后还钱。马同意后,巫邦志给他写了一个条子,条子上写明商品房小区名称、售楼小姐联系电话、应付的房款等。马安排自己的驾驶员去办理此事,几天后,马建国将付款凭证交给了巫邦志。

  去年10月,巫邦志又找马建国说事,说监狱办公经费紧张,向马建国借款10万元。马随即给老丈人打电话借钱,叫驾驶员把钱送到监狱来。

  按月给狱警发“工资”

  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也是马建国公关的重点对象,马建国两次分别给向瑞忠送去云烟和中华两种牌子的香烟25条,价值9500元。此外还替其“报销”了15000元的“汽油费”。

  马建国交代,他曾安排人员给一分监区长刘波发“工资”,每月1000元到2000元。有一次,马建国知道刘波妻子快生小孩了,建议刘波要敬菩萨,安排驾驶员送来两尊价值8000元的乌木观音。

  服刑期间出入酒楼宾馆

  马建国交代,他投资的公司一直都还在运转。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交代,他给监狱门卫打招呼,马建国外出可以不登记,或者少登记。

  检察机关查明,由于监狱放松对他的监管,他可以不穿囚服,不吃囚饭,在监区打小灵通,甚至监狱警车将其带到宾馆酒楼消费。一名监狱管教人员向侦办人员证实,有一天晚上,领导安排他将马建国带出,马在宾馆吃饭后,向监狱领导打电话请假回家,领导同意后,“押送”马建国的干警被安排住入成都市某俱乐部,马自己回家睡觉。

  华西都市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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