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播医患热线类节目 不得宣传治愈率有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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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9:44 中国新闻网 | ||
漫画:大忽悠——虚假广告须重点整治关键字:不具认证资格 消费者 虚假广告中新社发 任士可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转载使用。中新网9月9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8日宣布,今后在医疗资讯类广播电视节目中,将不得再出现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 工商部门表示,目前北京重点媒体医疗广告的违法率仍然较高,为13.38%。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医疗、药品广告涉嫌违法率不降反升,主要存在利用患者或其他医学机构、医生的名义、形象做宣传;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广告内容超出审查出证范围、虚假夸大;未经审查出证,擅自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医疗美容广告;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等。 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王英偶表示,下半年将加大对医疗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在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节目中,不得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不得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同时,这类节目只可以介绍特约嘉宾的身份、技术职称及其所在医疗机构的名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的听(观)众咨询电话外,不得出现被介绍的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 市广播电视管理局同时也表示,将把城市电视、卖场、楼宇、户外等广告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对这类电视终端的监听监管。(王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