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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请求引渡俄籍犯罪嫌疑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0:00 法制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高远 记者刘建 9月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俄罗斯联邦请求引渡沙宾科夫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查。据悉,这是上海受理的首起引渡审查案件。

  本案被请求引渡人沙宾科夫曾在前苏联海军陆战队服役,退役后当上了国际海员。2005年1月11日凌晨,沙宾科夫在停靠于上海的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籍“领袖”号货轮上,与另一俄籍船员发生争吵并殴打对方致其死亡。

  次日,上海警方应俄罗斯联邦驻沪总领馆的要求立案侦查,同时羁押了沙宾科夫。侦查终结后,上海警方向俄驻华使馆通报了案情,并应俄方请求,移交了沙宾科夫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2006年2月10日,俄罗斯联邦驻华使馆照会我国外交部,转交了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请求根据《中俄引渡条约》的规定,将沙宾科夫引渡回俄罗斯接受刑事追诉的正式文本。

  最高院接到外交部转达的俄方引渡请求后,于2006年6月26日指定上海市高院就俄方的引渡请求是否符合我国引渡法和《中俄引渡条约》的规定进行审查。

  2006年8月7日,上海市高院立案受理此案后,于次日向沙宾科夫送达了俄罗斯联邦引渡请求书副本,同时向其释明我国引渡法有关审查程序的规定,告知其有提出答辩意见及委托或要求指定中国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等权利。根据沙宾科夫的意愿,上海市高院依法指定徐晓青、翟建两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8月31日,沙宾科夫向法院提出了书面答辩意见。

  在当天的法庭审查中,合议庭在听取了沙宾科夫和指定律师的意见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评议,择日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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