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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援助项目进入十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0:00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丽平 由我国15家著名公益性民间组织共同发起的首届“社会公益示范工程”评选表彰活动评选结果9月6日在人民大会堂揭晓。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实施的资助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律援助项目(简称“592项目”)等10个项目被评为“十佳示范项目”,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合作的“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等3个项目获“最佳合作伙伴”奖,“薪火乡村教育援助计划”等37个项目获得入围奖。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等出席表彰大会并向获奖代表颁奖。

  “社会公益示范工程”评选表彰活动是在民政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等部门指导下,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等15家公益性民间组织共同发起的一项大型公益评估活动。

  经过两年的筹备,社会公益示范工程评选办公室在专家委员会的支持下,制订出评估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了二百多个公益项目。这些公益项目覆盖了老人、儿童和妇女、文化、农民工、法律援助、环境保护、公共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

  本次评选主要以参评项目的规模、财务监管、信息透明度、成本效率、筹款能力及社会参与度这六项指标为主,并参考项目是否具有影响力、典型性、持续性等因素。评选办公室先从征集项目中筛选出50个入围项目,再在此基础上评选出“十佳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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