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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手术大失误 14岁少年痛失“命根” 医院被判赔2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0:39 东方今报

  今报焦作讯 在一起包皮环切手术中,因为医生的疏忽,沁阳市一名少年痛失“命根”。昨天,法院判医院赔偿少年近25万元。

  2003年5月15日下午,14岁的李阳在沁阳市中医院做了阴茎包皮环切手术。“从手术室出来后的当天,他的‘小鸡’肿得非常大。”李阳的爸爸李军说,沁阳市中医院的医生检查过后,让他用PP粉液冷敷3天。但是3天过后,水肿不但没有消失,反而龟头开始变黑、阴

茎也开始发乌紫,根部还出现了溃烂。按照医嘱,又热敷了3天,之后改为理疗灯治疗,电烤了3天。6月6日,随着病情的恶化,李军立即带着儿子入住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诊断:阴茎坏死(至根部)。随后做了阴茎切除手术。

  2003年11月11日,焦作市医学会组织专家对该病例进行鉴定:医院存在着三方面过错:一是麻醉方式欠妥,二是手术操作不规范,三是手术后对包皮水肿处理不当。最后的鉴定结论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沁阳市中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李阳于2005年4月将沁阳市中医院告上法院,并开出了180多万元的赔偿天价。2005年4月份,中站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沁阳市中医院赔偿对方各种费用21万多元。双方都表示不服,上诉至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焦作中院二审后判定沁阳市中医院赔偿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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