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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违法充装单位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0:59 信息时报

  

6家违法充装单位被查处
质监局工作人员在南海一气站仔细检查气瓶。时报讯 (记者 朱蕾 张玉琴 见习记者 李杉 实习生 陈昕宇 通讯员 赵钊怡) 昨日,广东省质监局部署统一开展全省气瓶充装安全和计量监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据悉,本次行动共查处7名充装作业人员无证上岗,26个超期未检气瓶仍在使用,39台(个)液化石油储气罐、电子磅称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和定期检验,有5家充装单位气瓶充装净含量存在短斤缺两问题。

  据了解,本次行动是全省第二次对气瓶安全和计量监督进行严格的执法行动,共检查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34家气瓶充装单位,立案查Z违法充装单位6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

  据广东省质监局稽查大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的重点是:对充装作业人员主要是看是否持证上岗。从业资格证只限3年,一旦发现有无证或佩戴过期证上岗者,必将会受到处罚。而没有配备合格的计量设备,并出现短斤缺量的单位,会处以2000元—20000元的处罚,并且登记备案。

  记者跟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执法检查小组来到佛山市宏达石油液化企业有限公司。执法小组检查出一个超期未检的液化气瓶。据执法组工作人员介绍,一般液化气瓶的使用期限是15年,在使用期限内,50公斤的液化气瓶必须3年一检;家用15公斤液化气瓶必须4年一检。

  另外,执法小组在现场还检查出一批怀疑是违规冲装的“非自有瓶”。这批气瓶上印有明显的“海州”字样,不属于宏达石油液化企业有限公司所有,至于是否属于“托管”,质监局会查阅相关档案后再下结论,如果确认为“非自有瓶”,有关部门会依法没收处理。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处陈处长提醒市民,合格的液化气瓶的瓶身和瓶底的焊接会非常吻合,不会出现非常粗糙的焊接痕迹,瓶身摸上去光滑完好,无凹凸。另外,按照国家规定,合格气瓶的瓶身会有钢印的专门生产编号,市民在选用这些液化气瓶的时候要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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