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元特殊团费支援受灾青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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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0:59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饶玲) 昨日,记者从团省委获悉,团省委向遭受台风、洪水等灾害袭击特别严重的韶关、梅州、潮州、河源、肇庆和清远等6个地市各拨10万元特殊团费,用于支持灾区团员青年的救灾复产工作。其中,将团中央下拨的10万元特殊团费安排给韶关团市委。 目前,团省委又专门下拨了50万元的特殊团费支持部分地市救灾复产,并要求接受 特殊团费的有关市团委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将特殊团费用于救济安置受灾青少年和广大群众、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防治疫情,特别是帮助灾区学校实现顺利开学等,最大程度发挥特殊团费在灾后复产重建中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