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铺马钉抢劫换胎司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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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1:00 信息时报 | ||
惯犯抗拒抓捕抢警棍 28岁的徐自习是山东省郯城县人,虽然年纪轻轻,他却已入过两次监,2006年3月9日才刑满释放,但是,徐自习仍然不知悔改。2006年3月27日晚8点多,他伙同两名好友,乘坐21路公共汽车行驶至三元里大道北站时,由其中一人趁被害人李某不备,抢得李某价值788元的手机1部。得手后,徐和另一人阻拦李某和群众对好友的抓捕,掩护好友携赃下车逃跑。 3月30日晚上7点多,徐自习等人在乘坐291A路公共汽车行驶至广花四路站靠站时,徐趁赵某不备,伸手抢得赵某手机1部,之后下车逃跑,途中便衣警察持警棍追赶上来命令其停下,但徐自习不仅没有理睬,还上前去抢警棍抗拒抓捕,后被人赃并获。 白云区法院审理认为,徐自习同时构成抢夺罪和抢劫罪,应数罪并罚,并且因为他是累犯,还要从重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罚金7000元。 路上铺马钉抢换胎司机 31岁的郑志和谢建杰都是湖南省道县人,2004年12月28日凌晨3点多,二人伙同他人合谋抢劫后,来到京珠高速公路太和收费站一公里处,在高速公路上铺设马钉,随后,他们“埋伏”在路旁草丛。一辆急速驶过来的大货车不幸中钉,司机马某等二人不得不下车更换轮胎,这时,郑、谢二人持刀、棍冲了上来,通过威胁、殴打等手段,抢得马某的现金13000元和西门子手机1部。 得手后,他们“再接再厉”,2005年1月1日凌晨3点多和1月5日凌晨3点多,他们采取上述相同方法,在京珠高速公路再次逼停两辆大货车,抢得现金33220元、手机4部及皮衣2件。1月7日晨1点多,他们再次伺机作案时,被伏击的公安人员抓获。 白云区法院日前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郑志和谢建杰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