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可出资兴办戒毒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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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2:06 红网-三湘都市报 |
据公安部消息,国家禁毒委员会9月7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工作会议。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表示,可以在政府的支持下,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出资兴办或联办戒毒康复场所。 张新枫指出,各地要因地制宜地选择戒毒康复场所的建设模式,既可以依托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建设戒毒康复场所,也可以由各级禁毒委员会单独建立戒毒康复场所,还 可以在政府的支持下,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出资兴办或联办戒毒康复场所。本报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