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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原卫生局长栽了 受贿百多万元被判入狱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4: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被判入狱13年 没收财产70万

  本报讯 据《深圳特区报》今天报道:原深圳罗湖区卫生局局长连振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一案昨天有了结果:深圳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连振辉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0万元。连振辉表示不提起上诉。

  今年8月16日,连振辉一案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其在1995年至2005年期间,利用担任罗湖区卫生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医政管理、医械采购等工作中为多名行贿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55万元、港币11万元、美元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案发后,连振辉大部分赃款未退回,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连振辉在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纪检部门审查期间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应当以自首论,依法可从轻处罚。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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