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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卫生局原局长受贿170余万元被判刑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6:55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9月9日电(记者吴俊)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局原局长连振辉10年间受贿170余万元,此案日前一审宣判,深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连振辉有期徒刑13年,连振辉表示不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连振辉在1995年至2005年期间,利用担任罗湖区卫生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医政管理、医械采购等工作中为多名行贿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

物共计人民币155万元、港币11万元、美金1万元。

  此案于今年8月中旬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连振辉当庭表示认罪,并请求法庭考虑其自首情节及身体多病等因素,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连振辉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连振辉受贿所得的大部分赃款未退回,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连振辉在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纪检部门审查期间,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应当以自首论,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连振辉有期徒刑13年,并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连振辉上缴的赃款20万元同时也被没收,剩余150多万元继续追缴。(完)

  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父子受贿被判刑(图)

  记者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淮北中院5日对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及其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匡炳文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匡炳文之子匡中平有期徒刑5年。追缴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128.1万元、美元5.1万元上缴国库。

  江西出版集团正厅级干部许志锐受贿被判15年

  收受贿赂224万余元,案发后夫妻二人被扣押赃款达370万元。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5日对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江西省出版总社社长(正厅级)许志锐及其妻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许志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赵赣华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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