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有感于“国家工商总局终于发话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8:04 四川在线

  看到腾讯新闻报道(2006.9.7):据工商总局网站上消息称,国家工商总局已于近期下发《关于对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各类商场专卖店、特许经营店、餐饮店及其他销售点,摆放领导同志题词、照片及其他在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名义的行为是检查的重点。

  通知还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对广告媒介单位发布广告行为的监测和对销售点

广告的巡查,广告中一旦出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特别是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要及时制止其违法行为,并严厉查处。

  真个要管了?要查了?国家工商局终于睡醒了!这是我的第一感觉.其实在电视\报纸\网络做各类虚假广告\无耻广告\恶搞广告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这种现象国家工商局不可能不知道;另外国家关于广告管理的法规法律不完善有许多漏洞,国家工商局也不是不知道,但很遗憾,我们只看到了市场广告的混乱,但我们没有看到过国家工商局的主动管理.

  国家工商局下属中消协发布群众对广告信任度后说:调查结果显示:超过2/3的网民对商业广告不信任。

  我感到非常搞笑,群众不信任广告那是谁放纵虚假广告的?谁让各种各样的无耻广告登上媒体的?如果没有管理上的失误,人们会不信任广告吗?

  其实工商局在代表国家管理市场这个问题上,,管理一直是滞后的,是不尽责的,否则就不会出现在报纸和中央电视台上占领黄金时段打的各种虚医药\保健\美容等虚假广告的问题,特别是某个餐厅开业都竟敢使用中国人民引以自豪的"开国大典"来做自己的广告,胆敢将毛主席宣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篡改为"大锅饭成立了".假如要追究那饭店的恶搞,我想首先要追究广告主管部门在管理上的缺位和不尽职责.

  最近的许多网络恶搞发展和蔓延进入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将中国革命历史英雄人物和开国领袖用于自己企业做广告和丑化,当我们批判这些现象,却发现许多人狡辩说,没有相关法规,就没有判定违法的依据.

  我们也去查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在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以上规定显然不能规范今天的复杂局面,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各种各样的问题都会出现,但却用计划经济下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调整现在的社会问题,当然就有一定的局限性,这种应该细化和健全法律管理的工作,其实国家工商局早就应该作.但他们却将自己混同与老百姓一般,这么多年都在当看客.

  如今市场很混乱到了群情激奋,国家工商局终于出来管理了,虽然姗姗来迟,但还是欢迎,终于有个该出来做事的人出来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