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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请关注“敬意”与“歉意”之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20:00 光明网
徐迅雷

  真是不打不相识。9月3日,富士康与第一财经日报社这对“冤家”,发表了联合声明,双方达成了和解,原告宣布了撤诉。在声明里,双方先互致“尊敬”,然后就该事件给对方所造成的困扰,又互致了“歉意”。这个因“3000万天价索赔”而引起轰动的案件,自此拉直了问号,画下了句号。

  早已有论者提问:我们是不是被“富士康们”忽悠了?忽悠与否,其实并不要紧,

因为即使是“忽悠”,那人家走的也是合法的司法之道,你最多只能进行道德层面的谴责。亦有论者对曾经成为被告的两位记者的“软弱”表现表示遗憾,希望他们能够提起反诉,现在显然不可能了,再继续纠缠于案件本身,意义似乎也不大了。

  但是,如今真的可以什么都“了结”了吗?在“敬意”与“歉意”之外,真的“什么都没有了”?不是的,请注意联合声明最后一条的后半句话:“双方同意携手合作为创建和谐社会,并增进劳工权益而努力。”这半句话很重要,因为“官司环形道”绕行一圈后回到了重要的起点,那就是“劳工权益”问题,而这个问题才真正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创建。

  “劳工权益”问题,集中反映在“血汗工厂”四个字上;公众利用这次讼案,对“血汗工厂”现象表示了强烈的不满,而“血汗工厂”无论是哪一家企业、无论是何处的企业,都是必须予以坚决制止的。有关职能部门也在做这方面的努力,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在去年和今年,就先后两次曝光了“血汗工厂”。去年9月23日,就是《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说,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省内20家“血汗工厂”进行了公开谴责;而在两个月前,6月23日的《信息时报》报道说,该部门再度对30家“血汗工厂”予以了曝光。

  “血汗工厂”普遍存在严重超时加班、恶意拖欠工资、甚至雇用不满16岁的童工等违反《劳动法》的现象;而且,还不仅仅是“加班加点”,往往还有拖欠职工工资以及不交社保等等方面的问题,比如这回被曝光的广东30家企业,拖欠总额就达到了2181万多元,这样的“血汗工厂”其实还是“吸血工厂”。一个企业,不仅仅是自身的经济利益,它还有种种社会责任;只记前头、忘记后头的企业,是不会有真正的生命力的。而监管这些忘却社会责任的企业,不仅仅是媒体的责任,更是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工会组织的责任。媒体和记者在监督过程中,当然要力求真实与准确,不能胡乱用力且“用力过猛”——只有“精确制导”的打击,才能达到真正的目的;而职能部门最忌成为看戏的“旁观者”。

  富士康如此布“迷局”、玩“蹦极”,把官司捣鼓得像坐“过山车”,它这样折腾,或赢得了危机公关,或输掉了社会道义,得失的精妙算盘反正它自己会打,公众像网友那样愤愤地说一声“我顶你个肺”,也就罢了;但是,对于依然存在于中国大地的“血汗工厂”,仅仅骂一声“我顶你个肺”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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