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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企业被罚4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4:12 钱江晚报

  招用外省司机要向公安机关申报吗?答案是肯定的。近日,杭州长乐运输有限公司因招用外省机动车驾驶人未依法登记备案,被处以罚款4000元。

  8月3日,西湖交警大队在检查杭州长乐运输有限公司浙A52031号大型货车时,发现该车安徽籍驾驶人褚某未按规定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报备手续。经了解,该公司于今年7月招用了安徽籍司机褚某后,一直让他在该公司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却未根据法律

规定到当地交警部门备案。为此,杭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对企业作出了罚款4000元的处罚。

  记者从杭州市交警支队获悉,自6月1日《浙版新交法》颁布实施后,杭州交警部门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外省驾驶人的登记报备制度。杭州市已有两家企业由于此类违法行为受到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

  罗宏波 叶玉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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