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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禁×”过滥会乱砸人饭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6: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司马童

  重庆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在近期修改《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行规行约》,的哥今后凡出现拒载,特别是拒载孕妇、老人和伤残人士,一经查实,将被终生禁止进入出租行业(9月7日《北京青年报》)。

  重庆出租车行业将要实施的治理拒载猛招,马上使我联想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我随之又想到,如果说对于置受伤者生命安危于不顾的肇事逃逸者,必须以“终生禁驾”来作严厉处罚,那么,像拒载乘客这样尚属轻微的过错行为,最好还是不要随意开“终生禁入”的口子。

  出租车行业中的拒载现象,不独重庆才有,甚至可说是各地程度不同、久治难愈的一个顽症。拒载固然需要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但加大力度不等于可以随意“砸人饭碗”。实事求是地说,不少地方的出租车司机,其实正是靠着一个方向盘,起早贪黑,风雨无阻,承担起了养家糊口的重任。对出租车司机在营运中有意或无意造成的拒载行为,区别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惩治和处罚,完全说得过去。但若是动辄以“终生禁入”的“绝杀”手段,把出租车司机家庭的重要生活来源,一下子“永久封杀”,这样的做法,看起来很见成效,而从另一角度来说,何尝不是显现了人性关怀的缺乏。

  社会生活中的各行各业,其实都是存在这样那样不尽如人意的“老毛病”的。如果出租车行业拒载一次就要被“终生禁入”,那么其他行业中的不良风气,是不是也可纷纷推出犯规触线一次,就要受到“终生禁×”的超重打击呢?这种“终生禁×”大面积蔓延开来的结果,我想普天下众多劳动者的谋生饭碗,恐怕都会变得极其脆弱,甚至朝不保夕了。问题是,这样以“饭碗朝不保夕”来保证服务毫不走样的举措,到底有多少单位和部门会严格参照和执行?否则的话,只是拿出租车司机“开刀”,岂不明显有失公平与公正。

  还想补充的一点是,那种以被管理者的家庭生活来源为“人质”,把“终生禁入”作为整治出租车拒载的工作思路,其实也隐约暴露了某些当权者贪图省事快捷,总想一劳永逸的简单化的管理心态。这样的操作模式,与其说是“轰动效应”显著,不如讲是“懒政思维”和“滥权意识”太强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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