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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7:12 新华网

  四川省委组织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委组织部,省级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处进一步规范该省党政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管理。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

  培训内容 必须要有针对性

  报道称,境外培训,不是借公事之名到境外观赏异域风情,也不是领导干部专享的福利待遇,实际是一次重要的、难得的、且有针对性促进实际工作的学习机会。《通知》中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境外培训是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有明确的培训目的和实质的培训内容。来自四川省委组织部的消息称,今年该省安排了中国瑞士合作管理培训项目四川子项目“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环境污染控制管理研究”培训班,就是一次有针对性的培训,26名学员上月启程飞赴瑞士,接受为期20多天的治污专题学习培训。此外,每一个项目都有严格要求,接受培训学习的学员,回来后都要完成做讲座,写报告,提建议等一系列的“作业”。

  培训时间 一年不超过一次

  领导干部境外培训必须按照人选条件,严格选拔学员;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通知》对参训人员的资质和次数时限做出了严格要求。据悉,各市(州)委组织部、省级各部门在推荐境外培训学员时,在本年度已经安排有出国任务的领导干部不再确定为学员人选上报,确因需要参加培训的,服从组织调训。对已确定为境外培训学员人选的,各地各部门在本年度不得安排其他出国任务。

  培训人选 确定后上报审批

  涉及市厅级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和省级各部门举办的境外培训,各市(州)委组织部、省级各部门在提出学员人选后须报省委组织部按程序审批。《通知》还规定,省委组织部与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渠道,对已安排有境外培训任务的领导干部,省政府外事办公室不再审批其他出国任务。(张婷婷)

  

四川: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

  四川干部赴美政府部门“挂职” 体验“为官”

  2004年10月上旬,密西西比河畔,久负盛名的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由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魏宏率领的四川省干部教育学会高级代表团在美访问的行程十分紧凑,一个颇具开创性的合作意向正待达成———让四川干部亲身体验和深入分析国外政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较借鉴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和公共管理的成功方法和经验。

  建新农村 乡镇村干部也要"境外培训"?

  21日,大连市20余名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务员和70余名乡镇长及村干部组成的培训团,将兵分两路到韩国“新村运动”中央研修院和日本大分县“一村一品”国际促进交流协会进行为期8天的培训。此次培训是建国以来大连市派出的规模最大、投入最多、来自农村基层人员最多的一次境外培训活动。(《大连日报》2006年5月21日)

  我国将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

  新华网北京4月3日电近日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公布相应的准入标准。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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