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突出“实”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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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10:50 法制日报 |
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意义重大而深远。从前期教育活动情况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立足实,真学习真实践。 强化理论学习,要在突出理论武装上下功夫。这就需要强化思想发动,教育和引导政法干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内涵,明确应重点解决的实际问题。结合专题学习,做到人人听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专题报告,人人联系工作实际清理执法思想,人人做读书笔记、写心得体会。认真对照检查,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要体现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体现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之中,体现到提高政法干警法律素养之中,着力解决政法队伍建设和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生偏差的突出问题。政法各单位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组织干警回顾、查找和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执法能力,要重点抓好三个结合:一是与政法队伍建设相结合,重在提高素质。二是与规范执法行为活动相结合,重在制度建设。三是与政法业务工作相结合,重在促进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在务求活动成效上下功夫。一是强化责任,政法委牵头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挂帅、负总责,政法各部门“一把手”为所在地和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对所属单位教育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群众是否满意负总责。二是抓点带面。巢湖市两级政法委和政法部门领导与所属单位共建立了81个联系点,并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解决问题,努力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三是督促检查。对教育活动进行检查指导,采取面上普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纠正,确保教育活动健康发展。 作者系安徽省巢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