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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安改革全面启动职位分警察文职雇员三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10:50 法制日报

  本报深圳9月9日电 记者李伟雄 深圳公安系统将打破目前参照机关干部执行的行政职务晋升“单轨制”,将现有的18000余名警员全部分为警察、文职和雇员三类,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进行专业定级,以解决目前大部分干警职务不上、工资不加的弊端。深圳市委市政府8日召开该市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试点改革动员大会,宣布年底前完成改革主要工作。

  深圳市委市政府经过3年多的反复论证完善,出台了《深圳市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

改革方案》,从职位分类入手,将公安机关全部职位划分为警察、文职、雇员三类。其中承担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职责的划分为警察类,一般行政管理职位划分为文职类,内部服务和后勤辅助职位划分为雇员类。分类后警察专注于公安执法和社会管理,文职人员和雇员专注于内部管理和保障服务。为理顺指挥关系,警察类又分为警官职组、警员职组和警务技术职组。承担领导、指挥职责的警察职位划分为警官,承担执行职责的警察职位划分为警员,从事技术工作的警察职位划分为警务技术职组。警官和警务技术职组职务层次按现行管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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