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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群哄时代”提防“合成谬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12:00 光明网
徐迅雷

  又一个网络事件“火车门”出现了。9月5日上午,王奔(化名)终于来到中国人民大学保卫科正式报案。因为网上转贴到学校BBS上关于他的一系列帖子,使他的精神到了崩溃边缘。最初的是一篇万言网文,称他为“极品男”,绘声绘色地描写了火车上他这位“极品男”与邻座女生搭讪的种种不堪情形,“其中多次描述了王奔的个人细节与特征,还不时穿插大段评论,伴有侮辱性的语言”。(9月5日《中国青年报》)

  等到不太上网的王奔看到那个帖子,网络上早已纷纷扬扬,在追找、追击、追哄“极品男”。王奔说,文中的事实是扭曲的,绝大部分根本是无中生有;“这一‘恶搞’和谣言的始作俑者要向我公开道歉,赔偿损失,消除影响”,并要求追究相关网站的责任。

  如今的网络已经进入了“群哄时代”,“网络通缉”风起云涌。从“虐猫事件”到“铜须门”事件,从“通缉流氓外教”事件到天涯网上因一起网事争端引出“网络虚拟法庭”的开张,再到今天的“极品男火车门”事件,我们看到网事之纷杂、网力之强大。网络的特点是,当事人有口难说是与非,旁观者有眼难辩真与假。就人大学生王奔来说,他遭到贬损人格的“恶搞”,也只能悲怆地问一声:“我该向谁讨公道?”

  “网络通缉”之类,是“网络哄客”的行为,“哄客”有“主哄”与“群哄”之分,“主哄”者发出主帖,“群哄”者跟帖助力。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主哄”是一个独立的主体,通常以“正”的面目出现,而“群哄”则“宁可信其有”,跟风表态,是群体的合成。“主哄”与“群哄”之间一般没有直接的联系,但借助网络却形成强大的合力。像王奔遭遇的“火车门”事件,如果最终能够找出“主哄”者让其负起法律责任,但“群哄”者当中显然难以让谁来负什么法律责任。

  这倒不一定是“法不责众”,而是网络的一个特点:每个发言的网友,你看他的跟帖网文,一般没有什么“错误”。可恰恰是这些“真实的表达”,构成了“众口铄金”的效果,不说“众口铄金”,那也是“众口铄铜”、“众口铄铁”、“众口铄石”。他们“个人的表达”没什么错,合成之后看就是一种可怕的力量,就成了“合成谬误”,这是一个奇怪的悖论。

  经济学上就有个概念叫“合成谬误”,意思是说,在局部上看,一件事这么做很对,但是放在一个大系统当中就不对头了。这就是群体思维下、从众行为中的“合成谬误”。在非网络时代,“合成谬误”常常处于隐性形态,譬如对于一些要对后果负责的事情,就喜欢“集体领导”而不喜欢“个人决策”,总以为“群体智慧”作出的决定更值得信任;在上世纪90年代,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詹尼斯就分析研究了大量错误的“群体决定”,发现一个决策群体内聚力越强就越容易导致群体思维的错误。这是小群体中隐性的“从众心理”。如今到了网络时代,网络发言的“合成谬误”已经完全处于显形状态,“从众心理”是公开的、张扬的,“群哄快意”是显性的、放纵的。而快意恩仇的“内聚力”越强,也越能形成“群哄”的“合成谬误”。

  有许多社会性热点新闻,都能引起强烈的网络反响,即使案件还没有水落石出,网友跟帖通常也都是“一边倒”,每位网友个人只说几句话,但合成的力量还是很巨大的,这往往被称为“网络审判”,有人甚至干脆就称之为“网络民兵”。从法理上说,“网络审判”当然属于“判了白判”,但构成的“舆论压力”的确结结实实地存在。

  我们没有必要严厉地指摘这些热闹的网络跟帖评论是什么“网络暴力”或“网络软暴力”,但认识到“群哄时代”的“合成谬误”还是很重要的;如何提防“合成谬误”的延伸性损害,则需深入的研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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