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表铅封脱落 不调查先扣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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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15:27 新民晚报 |
编辑同志: 我们夫妇俩都年逾花甲,家住长宁区香花桥路,多年来燃气使用情况一直很稳定。今年5月,燃气公司抄表时发现我家煤气表的铅封没有了,便派人来拍照取证,也没向我们询问情况。7月份燃气账单上有“非正常计量100立方米”字样,我们非常吃惊。大楼燃气表箱都设在户外,由物业公司管理,我家用气数并没出现异常,而且账单由银行代扣。事后我冒 着高温到燃气公司办事处交涉,工作人员坚持说铅封是人为拆除的,还要我承担换表费。读者孙敏 【调查附记】 接到读者投诉,记者拨通了上海燃气管理处的电话。对方表示,一定会详细调查,给用户满意的答复。近日,孙先生来电告知,燃气公司办事处已派工作人员上门仔细调查燃气表具的使用情况,免费更换了新表具,并承诺将已扣除的罚款如数退还,希望用户谅解。对此处理结果,孙先生表示满意。 实习生许璟莹本报记者方钟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