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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吃零食又抽烟泉港小偷留言秀"书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刘波实习生林杰文/图)“你们公司,死人啊,什么破公司……”昨日凌晨5时许,泉港城区,一小偷在一家公司行窃后,还在公告板“留言”。4小时后,小偷在一间储藏间睡觉时被抓住了。

  昨日上午10时许,泉港海天广场商务办公区2号楼215室。落地玻璃窗被砸出大洞。公司的吴先生说,办公桌上的一台电脑显示器被盗,主机也被搬走了,地板上落满杂物,包

括小偷扔下的水果核、烟头等。经理室墙壁上的公告板上,小偷留下“龙飞凤舞”的笔迹。

  吴先生称,他们公司在5月15日曾被盗走过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损失达3万元。为此他特意安装了一个安全防护门。不想,这次小偷居然砸窗而入。

  物业公司负责人陈福荣说,事发后,他带了工作人员来到吴先生的公司查看现场。随后,在旁边的206室,即前一天遭窃的这家广告公司卫生间中找到了吴先生被盗走的显示器。

  陈福荣说,整幢大楼在夜间都是紧闭的,小偷应是从三楼露天平台沿着广告牌翻进广告公司的卫生间,再进入吴先生所在公司作案。据一楼餐馆老板反映,5时左右,老板看到一红衣男子越墙从三楼平台往紧邻的1号楼方向逃走。

  陈随后到1号楼查看,透过窗户看到一个穿着背心的男子在里面睡觉,身上盖了件红衣服。和民警一同进入储藏间时,该年轻男子神色慌张。储存间里的烟头与残留在吴先生办公室地板上的烟头是同一牌子的。

  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刑警大队民警黄思荣说,这个小偷系未成年人,是泉港区南埔镇人。他已承认了作案事实,可以确认的是,海天广场写字楼之前的几起失窃案都与他有关,具体情况仍有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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