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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辱观教育的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0:51 光明网-光明日报

  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了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价值导向、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系统总结,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加强荣辱观教育,要坚持学思统一、知行合一、内外如一的原则。

  学思统一。“学”与“思”的统一是道德修养的基本方法。荣辱观教育是一个不断进行学习、思考、反复自省的过程。“学”,就是学习,它是获得知识的基本途径。这里所要学的,主要指社会主义荣辱观基本理论。一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知荣明耻的觉悟。二要学习践行荣辱观的先进典型。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强烈荣辱感的民族。从耻食周粟的伯夷、叔齐,到不做亡国奴的文天祥,从拒绝美国救济面粉的朱自清,到雷锋、孔繁森等无数英雄模范,在中华历史上留下了无数可歌可泣的事迹,耸立起一座座知荣明耻的丰碑。“思”,就是思考,是认识过程中的理性活动,是道德修养的重要一环。一要思考“八荣八耻”的历史渊源。“八荣八耻”汲取了我国传统荣辱观的精华,继承了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二要思考“八荣八耻”时代价值。“八荣八耻”对于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和道德风尚,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形成全体人民共同遵循的道德规范,需要整个社会有稳定的秩序。三要思考“八荣八耻”的本质。“八荣八耻”是公民逐步形成的对荣誉、耻辱的根本观念和总体态度,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荣辱问题上的集中体现,也是社会主义道德观的核心理念,对于践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具有基础性的导向作用。只有坚持学思统一,才能真正的理解“八荣八耻”的价值和意义,才能更自觉的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知行合一。荣辱观教育包括知、情、意、信、行等五个要素。“知”,即认知,就是要了解和掌握“八荣八耻”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就是要树立热爱祖国的高尚情操,反对损害祖国荣誉、尊严和利益的思想和行为;“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就是要树立

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标,心系人民,关爱他人,反对违背人民利益的思想和行为;“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就是要热爱科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反对各种违反科学的思想和行为;“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就是要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勤勉敬业、自强不息,反对贪图安逸、厌恶劳动的思想和行为;“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就是要大力倡导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思想,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反对一切损害他人、危害社会的思想和行为;“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就是要将诚实守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作为立世之本、成事之基,反对唯利是图、背信弃义的思想和行为。“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反对违法乱纪的思想和行为;“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就是要认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弘扬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精神,反对不思进取、奢侈浪费的思想和行为。“行”,即实践、践行。道德建设不能脱离人们的实践活动。荣辱观教育,同样也不能脱离人们的道德实践,要把认知和践履结合起来,使知识转化为内在素质,把“八荣八耻”的要求内化为人们的道德素质。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只有正确认识行为的是与非,辨别行为的善与恶,时刻把“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付诸各个具体环节,才能养成知荣明辱的良好习惯和优良品质。

  内外如一。荣辱观教育既需要外在的道德规范、制度约束,又要求人们将制度和道德规范内化为内心的意志、信念,实现自我约束、自我调解。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人们对道德规范的认识一般经过从他律向自律的转换,人的道德品质的形成一般也要遵循“他律—自律”规律。荣辱观教育必须坚持自律与他律的统一,即做到内外如一。“外”,即他律,主要是指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道德规范体系。从本质上说,“八荣八耻”是社会道德关系和道德要求对人们的一种基本制约,是集体利益对个人利益正当的节制与约束。它不仅对人们的行为具有外在的导向作用即应当做什么,而且还约束人们的行为即不能做什么。所以,我们要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强化人们的荣辱意识,培养人们的道德责任感;要完善相关的监督机制、激励机制,督促人们自觉遵守“八荣八耻”。同时要通过奖励和批评,形成扬正抑邪、知荣明耻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内”即自律,指自我约束。自律是一种通过良心和内心信念,进行自我约束、自我调解、自我控制的力量,是道德主体将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道德品格的力量。道德规范的他律性转化为自律性的过程,主要是指转换为主体自己的意志约束。实际上是指主体从对道德规范的认同,到自己为自己立法,再到意志对行为的把握的过程。荣辱观教育的关键,是要在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过程中,激发人们自我意识和自我觉悟,通过人们自身的内心体验形成荣辱意识。这就要求人们要有极大的耐心和顽强的毅力,自我约束、自我调控,严于律己,持之以恒地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荣辱观教育,只有通过他律的外在约束和自律的内在驱动,才能逐步使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升华为人们的品质,实现他律向自律的转化,达到内外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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