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下月起 “过度饮酒,有害健康”上酒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2:2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熊德壮 江俊)烟盒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大家已很熟悉,而不久后类似的劝说语在酒瓶上也可能出现了。记者昨日从省市质监部门获悉,最新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凡酒精度大于0.5%vol的酒精饮料将推荐采用“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劝说语。

  据了解,新标准将饮料酒定义的酒精度范畴由原来的0.5%vol~65.0%vol改为0.5%v

ol以上。同时,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要求标示类似于“切勿撞击,防止爆破”等相关警示语;新标准将推荐相关企业在酒瓶标签上采用标示饮酒危害的“劝说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