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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客运司机将实行安全记分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2:2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杨富 见习记者 胡竞之)昨日记者获悉,我市客运司机将实行安全记分管理。司机一年内累计记分超过规定的12分,将由客运公司组织其重新接受3个月的停驾学习培训,两次记满12分的,司机就会被注销从业资格证,并在5年内不得从事客运或公交驾驶工作。

  在市交委日前下发的《成都市公路客运企业及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及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对于客运司机一次记12

分的情况包括,司机在试用期内单独驾驶营运车辆,雨雾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开冒险车,一次超载20%以上,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6时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上行驶,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裸背驾车等违规行为;一次记6分的情况包括,司机在驾车时打移动电话、戴耳塞听音乐;高速公路上客运车辆行驶2小时不到停车点休息,在开车前12小时内从事影响开车安全的娱乐活动等行为。

  《暂行办法》称,客运企业车辆每15台—20台客车、公交车每5台—10台就必须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对车辆和司机进行日常的管理及安全教育。此外,客运企业还要求对9座以上的客车设立“乘客义务安全监督员”专座,监督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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