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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山望见那山树实话澄清旧话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4:2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8月29日上午。本报接待室。“明明是分给我的,瞧!山场使用证在哩!白纸黑字,岂能篡改?”

  一脸委屈的吴永山,来自金寨桃岭乡。他家一处自留山,引起邻里小纠纷。1982年元月,乡政府分给他5亩自留山,他在靠近住宅0.5的山坡上,种了板栗与30多棵桑树。20年来,悉心管理,有了效益。同在东冲村,有个姓杜的,看上这面坡,改了山场证。2002年3月
,乘老吴外出打工,砍了坡上2棵成材松,1棵板栗树,把桑树都弄坏了。吴某损失严重,两家反目为仇。

  54岁的吴永山,好几次拍案而起:“他凭哪桩,占我山场?多次反映,政府不睬。气死我哩!”

  一再劝说之后,老吴渐渐平静:“两家吵嘴打架,确实没有用的。去那乡政府,30多华里,跑了50趟,10趟9趟空,找到书记乡长,不是推来推去,就是叫我回家,等了4年,哪有结果。”

  拨通桃岭乡电话,记者直接找乡长。夏副乡长说:“吴永山啊,知道知道。给过建议,他不满意,问题难办。”记者诚恳表示:“纠纷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有损政府形象嘛。”这位副乡长,于是表态了:“让他回来吧。一定派专人,去趟东冲村,查查啥原由,处理好这纠纷。”

  听了乡长话语,老吴转怒为喜:“这就坐车回去,一定配合乡里。”本报记者刘桂沈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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