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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降低讨薪成本新举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4:2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背景】:“农民工可凭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8月31日公布,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的这条规定,不仅兴奋了媒体的神经,也让奔波于讨薪路上的农民工看到了希望。(9月4日《法制日报》)

  讨薪路上的农民工究竟需要为讨薪付出多少成本呢?据报道,一位叫郭增光的河北民工,两年内为了追回工资,他20多次奔波在讨薪路上,先后找了10个部门,结果一无所获

。有律师算过一笔账,他直接支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材料复印费等,再加上误工费,其直接成本已超过5000块钱,而被拖欠的工资款不过1000元。

  从经济角度来看,讨薪的高成本促使许多农民工不愿意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及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劳动争议,而选择绑架、堵路、跳楼、爬塔吊等暴力、极端手段维权。而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所耗费的大量的财力、精力,根本上对农民工的家庭和本人造成极大危害。

  那么“农民工可凭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就司法意义而言,究竟进步在那里呢?从现有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制度来看,“一调一裁二审”是指工会出面调解,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不服再找法院,仍不服,再上诉。这样一拖再拖,几年时间就过去了。

  而实行“农民工可凭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无疑将“一调一裁二审”改成“一调或裁或审”,司法程序上的省略对奔波于讨薪路上的农民工而言,无疑是最有效、最直接的帮助,有利于保护绝大多数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曾经有报道说,到2004年11月中旬,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元。为了索要这1000亿元欠薪,社会至少要付出3000亿元的成本。而今,笔者相信,在“农民工可凭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条例出台以后,农民工讨薪将不再是暴力维权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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