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享受分级正常吗?(一栏锐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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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4:57 江南时报 |
在江苏省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旁有某卷烟厂的一块广告牌。广告牌上赫然写着“某品牌卷烟——厅局级的享受”。这种烟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见9月10日人民图片网)。 不可否认,享受是人的本能——尽管在某些领域,如理想层次上,苦行僧主义并非一无是处,但就整个人类的发展来说,苦行僧主义并不可取——没有了消费,自然就阻碍了生产,生产萎缩进而进一步抑制消费,经济不景气,造成社会后退,这是不言自明的。但对 消费带来的享受,如吸烟带来的快感,如何进行分级——分为平民级、村长级……乃至厅局级,则是难以用技术来衡量的,因为消费有偏好,而人的偏好是不同的。明乎此,“厅局级的享受”,分明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诱导。但这种自欺欺人,却又绝非空中楼阁,因为一些人,尤其是高级官员和新兴富人在消费上确实具有炫耀主义这种倾向。 很显然,香烟广告本该禁绝,这种为消费炫耀主义推波助澜的无良香烟广告更该禁绝——为节约资源计,为树立积极的消费观计,为最大程度上约束公务员腐败计! ■山东 东方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