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贿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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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5:27 钱江晚报 |
服刑期间,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犹如外出度假……这就是原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的监狱生活。这些“待遇”是马建国通过贿赂狱警获得的,贪官马建国甚至按月给狱警发工资。因涉嫌向监狱长、监狱刑罚执行科长等多名监狱司法工作人员行贿30多万元,马建国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笑谷/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