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起统一换发地方税务登记证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6: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李妍 通讯员王凌)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从9月18日起至12月底,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持有的税务登记证件进行统一更换,旧税务登记证件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失效。 广州市地税局表示,此次换证包括三方面: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换发临时税务登记证件和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涉及全市各类纳税人共30多万户,纳税人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 要求到各登记受理点办理换证手续。换证需15个工作日, 新证可EMS速递上门,登录www.gzds.gov.cn可查阅换证受理点的详细地址和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