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一老板被捅成重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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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6: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青年讨要工资时动刀子 据了解,拿刀捅伤徐老板的青年叫鲁×强,四川资阳人,今年不到30岁,以前和徐承山在一起打工,两人因为原是一个省的人,关系也不错。去年,徐承山自己在常平横江厦开了一个小型毛织加工厂,鲁×强后来也过去帮忙,但总是干一段时间走了,过一段时间又来,因为以前都在一起打工,所以鲁×强来来去去都很随便。徐承山说,两人关系不错,对于鲁的行为,他也没有太在意,也没有去计较。 徐承山告诉记者,今年年初,鲁×强又来到他的厂做事,做了一个月走了,过一段时间又回来了,中间欠他的工资什么的全部都结清了。由于最近一次他离厂时没有跟厂里打招呼,所以还欠他今年4月初至4月底的工资,总共大概就是八九百元。9月1日,鲁×强找到徐承山,讨要工资,徐承山就告诉他厂里刚刚发完工资,资金周转有些困难,叫他下个月再来拿。鲁×强不答应,声称明天要拿到两千元。 9月2日早上7时多,鲁×强找到正在厂里工作的徐老板要钱,因为徐在早晨听说他要用煤气罐炸掉工厂,就有些生气地对他说:“你不是要炸厂吗?”接着埋头做事。此时,鲁×强突然掏出一把一尺来长的砍刀朝徐的左腰、腹部捅了一刀就跑,徐承山边捂住冒血的伤口,边追赶鲁×强,在追的过程中,徐又先后挨了两刀。这时,正出门买早餐的该厂员工成月红,也跑过去追赶鲁×强,并趁鲁、徐二人扭在一起的机会,夺掉了鲁×强手中的刀,将鲁×强抓获。后来,交给了闻讯赶来的常平司马派出所横江厦警务区民警处理。 已经失血昏迷的徐承山随即被亲戚和员工送到附近的常平医院第四门诊部,医生见他伤势较重,就赶紧将他转到了常平医院抢救。经过4个多小时的手术和治疗,四五处伤口总共缝了四五十针,并接连不断地打针输液,徐承山才转危为安。 没有想到“他会动刀子” 昨日,和鲁×强老家相邻、也在一起打过工的四川老乡鲁某告诉记者:“他(鲁×强)平时做人处事还是很好,可能是当时情绪太激动气昏了头,真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 他回忆说,9月1日那天晚上,鲁×强来厂里要工资时,他们几个老乡还一起出去吃了晚饭,当时就劝他,和和气气地商量,不要太冲动,把工资要到手就行了,商量不好再说,别把事情闹大了。当时,鲁×强就说徐老板这个月拖到那个月,拖了几个月就是不把四月份的工资给他,言语间有些不满。但没有想到“他会动刀子!” 这位老乡还告诉记者,事发那天早晨6时,鲁×强的确将宿舍楼顶的一个小煤气罐弄到他们宿舍里了,但只是看看里面还有没有煤气,并没有真正要引爆的举动。当时,他们还是一起下楼的呢。后来,他出去吃完早餐回来才知道老板出了事。 徐老板的侄子徐某称,其叔叔和他都跟鲁×强相处得不错,有一次,有一家工厂拖欠鲁的老婆的工资,还是他们一起帮忙讨回的。叔叔被捅那天早上,他刚好有事才从大朗赶回来,一进厂门,其婶婶告诉他,鲁×强差点捅死了他叔叔,他简直都不敢相信那是事实。 事情发生后,常平司马派出所到医院拍了照片,并找徐承山及其他相关人员作了调查笔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律师说法 追讨工资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石向卫律师认为,民工追讨工资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催讨工资时有过激行为,如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涉嫌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物、妨害管理秩序等,将可能被处以罚款、拘留,并可能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触犯《刑法》涉嫌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爆炸罪、投毒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劫持船只、汽车罪),侵犯了财产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盗窃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括妨害公务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等,也会被判刑。 因此,鲁×强的行为不管是否因为劳资纠纷问题,都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涉嫌故意伤害罪,是要承担相关刑事责任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