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假证还继续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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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6: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董哲)近日,一名使用伪造摩托车行驶证件的人员被大朗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 9月4日晚,大朗公安分局民警在该镇富民大道石厦路段开展整治摩托车设岗盘查时,抓获一名涉嫌使用伪造摩托车行驶证的可疑男子。经审讯,该名何姓男子对其明知是伪造的摩托车行驶证件而继续使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摩托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而使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处1500元罚款。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大朗公安分局依法对何某作出了治安拘留的处理。 交警部门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使用假牌假证是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使用假牌假证这种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