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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低于210 大学生可领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7: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以户主为申请人,而非个人

  早报讯(记者侯林利)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领取“低保”?针对连日来媒体关注的大学生领低保问题,成都市民政局昨(10)日表示,实际生活标准低于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10元/月的应届毕业生,才可享受这一政策,申请低保以“户主”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而非个人。

  条件:月收入低于210元

  日前,教育部等14部委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当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成都市民政局低保处副处长谢建华说,现在群众对于大学毕业生领取低保的误解较多。社会上有一个观点,即简单地将现行政策理解为所有登记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都可无条件享受低保。

  他解释说,目前成都市的低保实行应保尽保政策,凡是符合条件的,政府都将尽量让其领取低保,大学生领取低保也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如果大学生要享受低保,其实际生活标准首先应低于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10元/月才可以领取。只要大学生毕业后未找到工作并符合低保条件,可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观点:不鼓励大学生领低保

  谢建华强调说,大学生也和一般人一样,要符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10元才能领取低保。该政策只是为大学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保底做法,而实际上并不鼓励大学生领取失业低保。

  申请低保需要三个条件: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城市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目前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的低保标准是每月210元,温江为200元,其余区县为每月160元。

  关联新闻介绍工作 成功一个补贴200元

  早报讯(记者侯林利)昨(10)日,记者从成都市劳动局了解到,给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每介绍成功1人将给予100至200元职业介绍补贴,未成功就业的,每人给予20元建档费补贴!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成都将对就业困难人群提供一系列扶持政策。

  签订合同 给用人单位补贴

  根据规定,符合规定的城镇低保户就业后收入低于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40%的,就业后6个月内将保留原低保待遇;自主创业并办理个体工商执照的,保留低保待遇1年。

  同时,用人单位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岗位补贴实行分年补贴,第一年每人补贴1000元;第二年每人补贴1500元;第三年每人补贴2000元。

  登记失业 给大学生发补贴

  根据政策,职业介绍机构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残疾人证》、《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登记证明》人员以及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每介绍成功1人给予100至200元职业介绍补贴,未成功就业的,每人给予20元建档费补贴。

  此外,对具有成都市户籍,年龄在16-25周岁并进行失业登记的(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到30周岁)大中专毕业生给予补贴。

  特别提醒:《再就业优惠证》申领程序:在户籍所在地申领,符合上述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持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备齐的材料,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在申请对象所在社区张榜公示,核实后,报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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