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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行就休想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8:20 法制日报

  本报烟台9月10日电闫江峰 栾焕舸 记者辛红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向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分两次通报了260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及裁定的单位和个人,人民银行已将这些信息传输到全市各大金融机构,这意味着这些执行“老赖”再到各大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时只能吃到“闭门羹”。

  据悉,这次烟台中院向银行提供的260名名单中,多为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加工承

揽合同、租赁合同等案件的当事人,全部为欠款不还的“老赖”,长期借债不还、赖账不清,拖欠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上千万元,最高达5000万元,虽经法院多次执行却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有的已经被申请执行长达十余年仍拒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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