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记者看新闻:“刁民”0.5元官司的公益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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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9:12 金羊网-新快报 |
单士兵 第一个提起铁路涨价公益诉讼的郝劲松,再次以在春运涨价程序上存在违法为由起诉铁道部,并索赔0.5元。此外,北京铁路局也被郝劲松以“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名同案件起诉。日前,北京市一中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郝劲松再次发难,目标又是直指铁老大。尽管,这一次他只是向铁道部索赔5毛钱,但是,这样在某些垄断部门眼中的“刁民”之举,却蕴涵着极大的公益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郝劲松的行为,不是简单的个体维权之举,而是属于全体消费者的公益诉讼。 从本质上讲,郝劲松起诉铁道部,蕴涵着公益诉讼的特质,他的意义不在于个体获得怎样的赔偿,而在于以法律的理性丈量某些强势的垄断部门的种种行为。 事实上,索赔5毛钱,也只是一个象征的符号,而不具备实际的物质赔偿意义。但是,当这样的维权之举,得到越来越多的法律认同、心理认同之后,就会变成更多人的一种理性自觉。由此,必将有更多的普通公民,有勇气以法律的理性思维,来挥舞法律的这把斧头,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者系《潇湘晨报》记者) (日京/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