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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香烟是什么意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9:18 大河网-大河报

  【新闻事件】某卷烟厂在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上竖了一块广告牌,上面写着:“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至尊南京”是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条售价1000元人民币。此广告牌被人拍摄后刊登在9月10日人民图片网,引起了许多网友的议论。

  编辑:香烟对人体有害这早已是世界共识,因此,我国已在联合国有关禁烟的公约上签了字,我国法律也明文规定禁止香烟做广告。可我们看看,广告不但做了,而且做得很

张扬,甚至故意挑战百姓承受腐败的底线,太过分了吧!请各位谈谈各自的看法。

  东方言(网友):真是令我辈平头百姓头脑转不过弯来。由家酒到御酒到王酒到帝酒的酒类广告还没让我们喘口气,香烟又开始出“现代升级版”了。今天有了个“厅局级”的烟,明天会不会出现个“省部级”的、“国家级”的?

  殷国安(撰稿人):早在“农业学大寨”时期,农村就流传这方面的顺口溜:“公社干部‘两边分’(指当时的大前门香烟),大队干部‘四脚奔’(飞马牌香烟),小队干部‘角4分’(一毛四分一包的大铁桥香烟),社员抽的‘用秤称’(指烟末)。”此广告说明现在还是如此。

  据笔者观察,在江苏地区,厅局级干部吸100元一包的“南京”香烟是比较普遍的。我觉得,这既是烟商有意地为厅局级干部固定一个高档次的香烟消费标准,就像汽车厂家为官员打造豪华汽车一样;也是给非官员的老板们提供了一个攀比的标准,从而达到多卖烟的目的。

  东方晦(撰稿人):“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公开体现了某些高级官员和新兴富人的消费炫耀主义倾向:以消耗最高档的商品来显示自身的尊贵和满足虚无缥缈的虚荣心——住房动辄几百平方米,办公楼豪华气派,车子要几十万的,一顿饭要几千元,酒喝最好的,烟吸极品的,等等,否则就掉了身价。

  有需求就有市场。那种无孔不钻的商人自然不会放过绝妙的赚钱机会,自然会大肆鼓吹这种消费炫耀主义。于是,在推翻了封建等级社会的100年后,我们看到、听到各种各样的等级思想在复辟,“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只不过是其中之一种而已。

  消费炫耀主义带来的不仅仅是资源的浪费,更可怕的是与之俱生的腐败。试想,100元钱一包的香烟,不说寻常百姓消费不起,就是这些厅局级官员,单凭他们的合法收入,又有几人享受得起呢?香烟广告本该禁绝,这种为消费炫耀主义推波助澜的无良香烟广告更该禁绝——既为树立积极的消费观,更是为了防止腐败!

  编辑: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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