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遏制土地违法还需法律重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9:18 大河网-大河报

  在中国土地学会召开的加强土地调控专家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土地管理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有官员解释,这种问责包括警告、记过、撤职等。(见9月10日《新京报》)

  面对违法用地的严重局面,国土管理最高权威部门出台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责任

人给予相应处罚,这无疑是国家下决心整治土地违法违规现象的一个积极信号。但笔者认为,如果祭出法律重典,这项工作才会更加有效。我国有着十分严厉的政策,如县、乡两级政府根本没有权力审批土地。可是,从已向社会曝光的一些违法案件来看,县、乡两级政府动辄以种种名目把大片土地批给单位和个人。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显示,新《土地管理法》实施7年来,全国共发现100多万个土地违法案件,涉及土地面积500多万亩。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的卫星遥感监测发现,前几年违法用地平均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的34%,有的地方高达80%。

  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如此胆大,主要有两点因素,第一是没有严厉的处罚机制。对于规范土地审批使用问题,中央红头文件接连下发,但都缺乏严厉处罚措施,造成违规成本低下。国土资源部的一位官员曾透露,1998年至今,几乎没有县级以上的干部是因为违规违法出让土地而被处理的。

  第二,与现行的干部考核机制也有着很大关联。一些地方政府发现,土里淘金和向土地要效益是GDP增长最为便捷的路径,通过土地“农转非”,可以大量获取土地增值收益,单是通过土地套现就可以获得政绩。

  要改变这种困局,就需用法律重典来介入土地市场领域,来规范土地使用和审批问题。因为,法制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的第一利器。对任何破坏土地市场秩序的行为,特别是对政府违法行为的责任人,不仅要摘除其头上的“官帽”,情节严重的,更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张路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