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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上帝"的话岂能百依百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9:28 东方网

  因为旅客投诉所乘班次女乘务员“虎背熊腰,越看越像个打手,一路上心里很不舒服”,近日,湖北某客运分公司出台一条新规定,女乘务员身高不得低于162厘米或高于168厘米外,体重不能轻于45公斤或重于60公斤。超重者需待岗回家减肥,成功后方可重返岗位。(9月8日《武汉晨报》)

  旅客一个投诉就让客运公司出台一项新规定,这种倾听旅客意见的态度,无疑值得

肯定。然而,如果女乘务员们仅仅因为身高或体重的原因而下岗,肯定感到很冤枉。再说,那位投诉女乘务员的乘客,自己本身就存在着歧视他人的思想。试问:有多少人认为女子“虎背熊腰”,就“像个打手”?

  旅客对女乘务员的长相有意见,他当然有投诉的权利。但是,客运公司在接到这样的投诉时,应当做客观、冷静的分析,看看旅客的投诉有没有道理。人的胖瘦美丑,很多时候都不是人自己所能左右的。况且,旅客中间各种各样的人都有,这位旅客对女乘务员身体胖了有意见,公司就下文要求员工减肥;倘若另一位旅客嫌女乘务员瘦了,那又怎么办呢?我们总不能接到旅客投诉就另立新规或废除旧规吧?对旅客的意见,我们怎能百依百顺呢?

  现在,有不少服务行业比较注重自身的形象,常常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员工的言行;有的甚至用设立委屈奖的办法,要求员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等等。然而,尊重是双方的:企业员工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客人的合法权益需要保障,员工的正当权利同样不容侵犯。用牺牲员工人格尊严、合法权益的办法来博取客人的满意,甚至对客人的要求不加分析地予以满足,这不是法制社会解决问题的合理途径。人们很难想象,一个不尊重自己员工的企业,还能真诚地尊重客人吗?

  与男性相比,目前,女性的就业环境还很不如人意,还存在着很多人为的障碍和歧视。比如,有的企业对女员工不仅在年龄、身高、相貌等方面有诸多要求,甚至还要求女员工未婚、未谈恋爱等等。现在,由于乘客的一个投诉,又冒出了一个“体重标准”,真让人匪夷所思。一个不尊重女性的企业,能称得上是一个有现代文明的企业吗?


作者:丁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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